財政師師長曾俊華明天就會公佈新一年的財政預算,他將不會在意分辨資本收入及一般收入,不單止是財政師師長,即使是其他政府官員及立法局議員,也無法道出兩者的分別。
在多數人心目中,兩者根本同出一轍,不管來自哪兒,收入就是收入,不管是在資本賬還是一般賬目中,開支就是開支。
但政府耗用來自賣地的收入,並將此當作一般收入,就像一個家庭變賣家寶來購買日常的糧食一樣。這個收入來源壽命有限,幾年之後就會消耗淨盡,不能再帶來任何收入。
距離消耗淨盡之日可能還有一段時間,因為銷售土地這個收入來源仍然可維持一段長時間,而政府亦可透過填海再添新的土地,但這個做法的影響亦有限。然而,家族會繼續有繼承人,不停變賣家傳的寶物,尤其如果他們擁有一兩幅大師Gainsborough的名畫,就可以維持更長的時間,但一旦寶物都賣光了,他就需要尋找其他收入來源。
我認為資本收入,即家庭變賣家寶得到的收入,又或香港政府賣地的收入,應用於資本開支,而一般開支則應以一般收入來支付。一般收入包括薪俸稅及利得稅,印花稅及關稅。當然,還有很多較微小的收入,多數都可用以抵銷開支。
我希望大部份來自賣地的資本收入,可用回於資本開支中,如基建發展,可使用年期比較長,不過期間需要維修保養。但這些基建項目惠及普羅大眾,亦可提升香港的吸引力,長遠而言,也可帶來收入。
因此,我頗反對把來自賣地的額外收入回贈納稅人,我知道為什麼政府這樣做,因為這些稅款都是來自他們的,但只是指薪俸稅及利得稅而言,而非指來自賣地的收入,因為此等收入是屬於整個社會的,包括低下階層,而非只屬於有能力納稅的人士。
我很贊成把這項收入投放於興建醫院、學校、老人院,以及其他社會福利設施。政府也可用這筆資本收入去改善道路系統,如建橋,也可興建公共房屋,至少可在一段時間之內帶來租金收入。
我一直反對任何形式的增值稅,因為此稅的目標針對窮人,窮人購買貨品的開支已差不多花光其所有收入,而富有者則只花掉收入的一小部份,餘下的可以留作儲蓄。我不喜歡太過複雜的稅項,因為不同的豁免情況及詳細條文太多,讓狡猾的人有機會逃過稅網。
回應有關擴濶稅基的言論,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需要實施。最好的徵稅做法會是不用徵稅,而徵稅越少對所有人便會越好,因而為何要爭論說增值稅會增加被納入繳稅行列的人數?更好的方法會是減少納稅人,此舉會順帶減少課稅成本,而且只是最高收入的20%人口繳付入息稅。
我察覺到我會是受害者,但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為何不應徵收股息稅或分派預扣稅,此等稅項在收入較低時可予以歸還。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沒有徵收此等分派預扣稅,而我看不到任何理由為何香港不跟隨實行。我要就來自美國、加拿大、澳洲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,泰國以及甚至菲律賓的股息繳稅,但香港卻屬例外。
不過,此際令我深感遺憾的是各種形式的收入混亂不堪,我寧願看見政府分清各種來源的收入和支出。運用資本收入應付資本支出,並以營運收入應付營運開支。
至少當涉及到公司賬戶時,我不能讓人混淆這兩個來源,因我嘗試保留損益賬的概念,以及在我以公司溢利作為市盈率評級的基礎之前,我會扣除重大的資本項目,包括盈利和虧損。我曾試圖懇請香港的會計師公會將這些不同的資源與損益賬分開,但對美國人來說,這實在是太過難以理解。